兜底民生保障更有幸福味******
【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光明日报记者 孟歆迪
“前段时间院里的老人们来这儿采摘棉花,大伙儿都可高兴了。”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记忆家园”认知症小单元照护区负责人凌莹告诉记者,为了满足老人户外活动需求,福利院专门开辟了一片“乐活农场”,老人家可以采摘、溜达、晒太阳。“新鲜的空气总会让人充满精气神。”
一走进“记忆家园”,就看到东玉线的公交车站牌、中山中路的指路牌、庙前街的路牌……时光仿佛回到20世纪的上海松江老街。
走上二楼,钢琴、沙发的配置,像是温馨的居家客厅。三楼以仿实景公园为主题,枝藤蔓延。考虑到认知症老人的生活能力和心理变化,“记忆家园”以延续老人愉悦生活能力为目标,通过支持性空间设计,重新唤起他们对过去的记忆和对生活的热情。
唐婆婆是2021年12月进入“记忆家园”的,刚开始她的情绪一直不稳定,有时会突然大叫,多数时候很消沉,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比较抗拒。凌莹和同事想尽办法,从老人的家庭、经历、兴趣爱好着手。打开“一人一档”记录簿,唐婆婆的生活习惯详细记录在簿。凌莹时常蹲在唐婆婆面前,“婆婆,有什么需要跟我说”,“婆婆,现在我们要带您去做手工哦”。一年过去,唐婆婆虽然看不清凌莹的脸,却能认出姑娘标志性的齐刘海,握住她的手说,“你又来啦!”
在去往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的路上,就听司机师傅说,那里可以看到附近游乐园燃放的烟花,有时候会在烟花绽放时关灯,让休养员们可以更好地观赏。记者追问,什么是休养员?师傅说,“休养员就是长期在这儿休养身心的精神障碍患者”。
在中心,生活着数百位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他们被称呼为“休养员”。“我们平等对待每一位休养员,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恢复健康,让他们享受更多美好和精彩!”中心副院长徐敏说,“我们希望休养员生活充实,更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价值,体悟生命的意义。”
最近,中心还有一个新计划!“增进人民福祉,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我们又推出了‘幸福里心灵疗愈中心’,打算将休养员的住院空间建设成一个富有上海传统文化味道的社区,通过开放自主的环境体验,进行生活模拟,不仅帮助休养员们恢复社会功能,更尝试满足他们内心对于美好生活的期许。”徐敏表示,中心将在做好精神科传统诊疗服务的基础上,坚持“全人服务”理念,尊重人的价值,融入上海里弄文化元素,在实地场所开辟心灵疗愈、职业康复、生活模拟三大功能区九个功能板块,休养员可选择进入不同区域模拟社会生活,在轻松闲适的环境中,自主开展康复治疗。“我们不光传递关爱,更尊重每一个个体。”徐敏说。
上海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和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都在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代管的10家市属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之中。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系统各单位肩负着服务4000多名孤残儿童、困境儿童、老年人、慢性精神障碍患者、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重要职责。
“回看过去数十年,一切在快速发展变化当中,从保障吃饱穿暖,到改善院舍设施环境、提升生活质量、提供更多暖心举措……可以说是这个社会发展进步的缩影。党的二十大给了我们很大的鼓舞,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把服务对象的关键小事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重要大事,将探索打通困难堵点,加强人文关怀,创新实践发展。”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朱海燕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09日 07版)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②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乡村人才振兴文章******
作者:朱宁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本土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重点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育好用好乡土人才;要引进一批人才,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让其留得下、能创业”。
关于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擘画了五个振兴,其中人才振兴非常关键。人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动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全方位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的主要成效
乡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是一项系统工程,近年来,有关部门在乡村人才培养、引进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推出了系列举措,为全面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人才培养提升本土人才能力素质。通过相继推出的针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本土人才的培训计划、项目、行动等,为乡村本土人才的培养提供了平台。
具有代表性的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重点遴选了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等作为培训对象,提升了各类人才的乡村治理能力和脱贫致富带动能力,截至2021年,累计举办示范培训班1800余期,培训18万余人;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计划突出政治引领,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等能力,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开展轮训;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着力提高带头人的能力素质,自2022年起每年为每个县培育10名左右“头雁”,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
人才引进为乡村人才队伍注入活力。通过不断加强乡村人才引进力度,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超过了1100万人。各级政府部门为入乡人才提供了多种政策支持。一是给予就业创业扶持,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培训补贴、以工代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二是优化农村创业环境,国务院以及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创业补贴、金融保险、用地用电、人才保障、创业服务、园区建设等扶持政策,明确各地要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从事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的支持,帮助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投资兴业。三是做好规划引领。2021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做好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健全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引导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兴乡。
优化环境改善乡村人才工作与生活条件。通过不断优化提升创业就业环境,为乡村人才提供精准化的工作与生活条件支持。制定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企业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以及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减免政策。利用中华农业英才奖、全国农业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以及全国十佳农民等评选表彰,提升了乡村人才干事创业、奋发作为的积极性。利用“银保担”合作、供应链金融、设立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利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以及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奖补政策,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了乡村人才的生活环境。
二、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待化解的难题
目前来看,乡村人才培养和引进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急需解决:一是人才结构不优。从乡村人才个体特征看,年龄偏老、学历和职称偏低。从乡村人才分布情况看,多集中在经济较强、交通便利的乡村,偏远乡村人才相对较少。二是人才吸引力不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不足,人才成长空间小、待遇低,医疗、教育、交通等方面条件相对落后,难与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相比,乡村对人才的吸引力、吸附力不够,造成外地人才引不进、本地人才留不住。三是人才扶持仍不够。在乡村人才培训及基地建设方面资金投入不足,且乡村人才发展所需的扶持政策、激励保障政策力度仍然不够,影响了引进人才和留住人才,也影响了乡村人才示范引领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创新人才政策,开创人才振兴新局面
针对乡村人才发展难题,需要在目前政策的基础上,持续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以及扶持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激励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的广阔天地担使命显身手,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做好“育引留用”文章,切实开创乡村人才振兴新局面。
创新培养政策,“育得出”人才。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需要持续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一批高素质、高质量乡村人才。切实提高全面性,乡村人才类型多、涵盖广,要细分人才类别,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动能力。
切实提高针对性,找准人才培养的关键点和主攻方向,建立健全符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培养体制机制,瞄准抓数量、抓质量、抓多样,综合采取短期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持续提升等多种培养方式。切实提高系统性,中央层面加大对乡村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统筹设计力度,各省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重大工程,并量身定制本省乡村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县层面负责乡村人才推荐、参训选调、日常跟踪服务、支持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创新引进政策,“引得来”人才。乡村人才振兴不仅要依靠本土人才,而且还要有引进人才的补充,重点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鼓励城市人才下乡服务,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引才计划、行动等,出台适应农村发展、农村特色的引才政策,提供符合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在人才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基层组织与企业等主体参与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下沉服务乡村、干事创业。
创新扶持激励保障政策,“留得住”人才。建立产业政策与人才政策统筹谋划机制,坚持管产业与管人才并重,探索在各类涉农项目资金中设定一定比例人才发展资金,将项目带动人才发展情况列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将产业的政策、项目、资金与人才政策一起研究、一并实施,为人才在乡村干事创业提供培训、项目、资金、金融、园区、物流、土地等系统性支持服务。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职业技能竞赛等典型选树活动,激发下乡返乡人才留在乡村发展的动力。为人才打破乡村与城市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壁垒,在医疗、子女入学、档案托管、证件申请等方面实施最优惠政策,提供“一站式”服务,构建有利于人才在乡村发展的保障体系。
创新使用政策,“用得好”人才。打破身份、体制和编制等限制,专门制定乡村人才职务晋升、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以及职称审定等措施,并赋予相应的待遇,为优秀乡村人才提供更宽广的晋升渠道和发展空间。鼓励乡村人才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新型职业农民协会、高素质农民协会等合作共赢平台,推动实现乡村人才之间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引导平台发挥帮助农民、服务农民、富裕农民的作用,同时,对合作共赢平台开展联农带农富农进行监督评价,提升规范发展水平。
(本文是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乡村治理与发展团队”(10-IAED-06-2023)的阶段性成果)